北证公告〔2021〕53号
为了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报备信息的行为,本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信息报备指南》,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证券交易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信息报备指南.pdf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1年11月12日
北证公告〔2021〕53号
为了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报备信息的行为,本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信息报备指南》,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证券交易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信息报备指南.pdf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1年11月12日